行政处罚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巴州区满意副食店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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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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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工商登记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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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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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税务登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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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事业单位证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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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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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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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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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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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证件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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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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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巴巴市监处〔2024〕51190224000339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十)项 |
违法事实 |
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十)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属于违法行为。 |
处罚依据 |
依据《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零四条 |
处罚类别1 |
罚款 |
处罚类别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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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内容 |
1.对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给予:警告;
2.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①徐福记®草莓酥4袋,②徐福记®卷心酥 香浓奶油味5袋,③徐福记®卷心酥 清新草莓味5袋,④肴优®脱骨猪蹄4袋,⑤徐福记®玉米棒10袋;
3.对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处罚款人民币590.00元(大写:伍佰玖拾元整)。 |
处罚金额(万元) |
0.059 |
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非法财务的金额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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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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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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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有效期 |
2025-12-20 00:00:00.0 |
公示截止期 |
2025-12-20 00:00:00.0 |
处罚机关 |
巴中市巴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513701777935454D |
数据来源单位 |
巴中市巴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513701777935454D |
当前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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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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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更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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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