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巴中甄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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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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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工商登记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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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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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税务登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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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事业单位证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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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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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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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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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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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证件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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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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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巴巴市监处〔2025〕51190225000007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当事人经营食品标签中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经营者对其提供的标签、说明书的内容负责”的规定。 |
违法事实 |
当事人于2024年8月开始在“抖音APP”店铺和“微信APP视屏号”店铺销售其自行在巴中农村收购的大米、豆瓣酱、米豆腐等土特产,因上述两个网络平台的店铺均要求商家销售的食品必须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及编号,当事人只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于是当事人在未经四川嘉香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许可且未签订相关购销、加工合同的前提下擅自使用了四川嘉香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名称以及《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1651190200017。
其中“大米”是当事人于2024年8月在巴中农村以6.00元/kg的价格进购了400斤(200kg),其中于2024年8月开始在“抖音APP”店铺销售,取名为“四川巴山农家大米”,截止2024年12月4日下架前已经以19.9元/袋(2.5kg)的价格销售了36单;于2024年9月开始在“微信APP视频号”店铺销售,取名“四川巴中农家大米”,截止2024年12月4日下架前已经以19.9元/袋(2.5kg)的价格销售了12单;上述“大米”当事人在两个平台一共销售了48单,共计销售120kg,共计经营额955.2元,由于当事人销售的产品都是邮寄运送,其中每一单的运费需要4.00元、每一单购进大米成本15.00元,故每一单盈利0.9元,48单共计盈利43.2元。
其中“豆瓣酱”是当事人于2024年8月在巴中农村以20.00元/kg的价格进购了52斤(26kg),其中于2024年8月开始在“抖音APP”店铺销售,取名为“鼎山农家老坛手工酱香浓郁油豆瓣酱”,截止2024年12月4日下架时已经以19.9元一袋/500g销售了31单;于2024年9月开始在“微信APP视频号”店铺销售,取名“鼎山农家手工油豆瓣酱”,截止2024年11月24日下架时已经以19.9元一袋/500g的价格销售了6单;上述“豆瓣酱”当事人在两个平台一共销售了37单,共计18.5kg,共计经营额736.3,由于当事人销售的产品都是邮寄运送,其中每一单的运费需要3.50元、每一单购进“豆瓣酱”成本10.00元,故每一单盈利6.4元,37单共计盈利236.8元。
其中“米豆腐”擅自使用四川嘉香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名称以及《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1651190200017的情况是当事人主动承认,上述“米豆腐”是当事人于2024年8月起陆续从巴州区继永食品加工坊以4.00元/2节的价格进购的,进购后在“抖音APP”里面的店铺进行销售,截止2024年12月4日下架时以9.90元/2节的价格销售了31单,共计销售额306.9元,由于当事人销售的产品都是邮寄运送,其中每一单的运费需要5.00元,每一单购进“米豆腐”成本9.00元,故每一单盈利0.90元,31单共计盈利27.9元。截止下架时,上述三种产品共计货值金额1998.4元,共计盈利307.9元。当事人经营食品标签中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经营者对其提供的标签、说明书的内容负责”的规定,属于违法行为,依法应予以行政处罚。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 |
处罚类别1 |
罚款 |
处罚类别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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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内容 |
1.没收违法所得307.9元(大写:叁佰零柒点玖圆);
2.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处罚款2400.00元(大写:贰仟肆佰圆整),合计共处罚没款:2707.9元(合计:贰仟柒佰零柒点玖圆) |
处罚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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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非法财务的金额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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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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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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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有效期 |
2025-07-20 00:00:00.0 |
公示截止期 |
2028-01-20 00:00:00.0 |
处罚机关 |
巴中市巴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513701777935454D |
数据来源单位 |
巴中市巴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513701777935454D |
当前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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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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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更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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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