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巴州区特殊教育学校面向残疾人公开考试招聘教学辅助人员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残联发〔2021〕5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就业创业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川残办〔2019〕74号)《中共巴中市巴州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下达2023年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使用计划的通知》(巴区编委〔2023〕14号)等规定,结合我区特殊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经区委、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巴州区特殊教育学校面向残疾人公开考试招聘教学辅助人员1名,使用财拨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
巴州区特殊教育学校。
三、招聘名额
招聘名额1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巴州区特殊教育学校公开考试招聘教学辅助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四、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岗位为听力障碍学生教育教学辅助岗位,招聘对象为区内有听力或言语残疾的残疾人。
五、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巴州区户籍(含经开区);
4.持有第二代听力或言语残疾证的残疾人;
5.具有特殊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6.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9日及以后出生);
7.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
8.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报考需经本人编制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批准同意。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涉嫌违法犯罪行为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党纪、政纪(务)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
5.未达到政策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截止到报名当天);
6.不愿承诺单位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具体服务年限见《岗位表》);
7.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不宜参加应聘的。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8日9:00至12:00。
2.报名地点:巴中市巴州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5楼会议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材料:
①《巴州区特殊教育学校公开考试招聘教学辅助人员信息登记表》(见附件2)1份;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各1份;
③本人毕业证、残疾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④在编在岗人员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报考前本人编制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
⑤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工作由巴中市巴州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以下简称“区教科体局”)、巴中市巴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社局”)、巴中市巴州区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区残联”)组织专人,按照规定对报考者相关证件的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报考者所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将以考生现场提供的资料进行判定是否合格。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2024年1月8日15:00在区教科体局5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将随时取消招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将解除聘用合同,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七、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应聘人员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1月13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巴州区特殊教育学校。
3.笔试内容:《教育公共基础》,满分为100分。
4.开考比例: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必须形成差额,未形成差额,按规定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公告将在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的当日内,通过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对缺考、违纪、零分、无效等异常成绩有异议的,可由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在笔试成绩公告次日到区教科体局509室递交查分申请。
(二)面试
1. 面试人员、时间和地点:区人社局和区教科体局将按照参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这一比例,必须形成差额,未形成差额,按规定取消招聘计划。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时间和地点详见《巴中市巴州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关于巴州区特殊教育学校面向残疾人公开考试招聘教学辅助人员面试相关事宜的公告》,该公告将于2024年1月16日在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特长展示。
3.面试要求:每位参加面试考生的准备时间为5分钟,面试时间为10分钟,特长展示时间为5分钟,面试满分100分。
4.成绩公布: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个人总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当天在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八、体检(具体事宜另行公告)
(一)人员确定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个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进入体检人员由区教科体局组织体检。除听力和言语外,其它身体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被体检人员承担。
(三)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由本人书面向区教科体局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区教科体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从已参加该招聘岗位人员中按个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九、政审考察
由区教科体局和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岗位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政审考察或政审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从已参加该招聘岗位人员中按个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十、公示
政审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和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经查证属实,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一、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若拟聘人员未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在编在岗人员按规定办理流动手续。
十二、纪律和监督
本次考试招聘工作在区纪委监委、区委编办、区保密局、区残联全程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媒体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确保公开考试招聘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827-5221309;0827-5237613。
十三、特别提示
(一)招聘过程中如有公告内容及岗位调整、补充、后续工作等事项,将在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及时、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递补等环节的,由考生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二)请报名者报名时留下联系方式(手机或固定电话),随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区教科体局(联系电话:0827-5221309)。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本公告由区教科体局、区人社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公告发布机关另行明确。
附件1.巴州区特殊教育学校公开考试招聘教学辅助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巴州区特殊教育学校公开考试招聘教学辅助人员信息登记表.doc
巴中市巴州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巴中市巴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巴中市巴州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巴中市巴州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