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巴州区土地储备整理中心关于巴州区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地块和收回收购价格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支持盘活存量闲置土地,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有关部署,现已确定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地块和收回收购价格,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地块和收回收购价格基本信息
二、公示期限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自2025年2月24日起至2025年2月26日止。
三、意见反馈
在公示期内,若对上述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地块和收回收购价格有异议,可向巴中市巴州区土地储备整理中心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联系人:罗先生;联系电话:0827-8666881;联系地址: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南坝将军大道204号)。单位提出意见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意见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
巴中市巴州区土地储备整理中心
2025年2月24日
编辑人:刘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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