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巴州区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论述,坚持底线思维,规范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和响应程序,进一步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2024年1月,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新修订的《巴中市巴州区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巴州府办〔2024〕1号)(以下简称《预案》),现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一是机构改革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体系和相关部门承担的应急职责发生了变化,有必要对原《预案》(巴州府办〔2019〕39号)进行修订完善;二是根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要求三年一修订。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巴中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巴中市巴州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主要内容
《预案》分为总则、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预防及监测和预警、信息报告与通报、应急响应、新闻发布、后期工作、应急保障、奖惩等九个方面内容,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的要求,调整了区突发环境事件组织指挥体系,明确了突发环境事件分级应对原则与提级应对机制,规定了区级层面分级响应措施,进一步优化了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工作机制。
四、主要变化
相比原《预案》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变化:
一是对编制目的、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的名称及职责等内容的表述进行了优化。二是参照《巴中市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试行)》,增加“2.4区级现场指挥部组成及职责”,“一般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发生后,临时成立“巴中市巴州区XX事件环境应急现场指挥部”,设立若干现场工作组,各组组长由牵头单位负责人担任。区指挥部可根据事件应对需要增减工作组。”,分为“综合协调组,应急处置组,应急监测组,医学救援组,应急保障组,宣传报道组,社会维稳组,专家技术组和调查评估组。”三是根据机构改革及相关部门职能职责调整,参照《巴中市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对部分成员单位的职责做了相应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