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政策解读
一、文件起草背景
为促进巴州区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区市建筑业发展实际,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通过这些帮扶措施和优惠政策更好发挥建筑业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提升我区建筑业综合竞争力,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二、政策依据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支持建筑业企业发展十条措施》(川办规〔2022〕5号)、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巴中市进一步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巴府办规〔2024〕6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三、适用对象
本政策适用全区范围内依法登记在册、依法纳税的全市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社会组织和机构。
四、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提出扶持措施12条38点,从促进转型升级,坚持集聚发展,优化市场环境,加强市场培育以及强化人才支撑和要素保障等角度提出扶持政策,主要内容有:
一是发展总部经济。总部大楼设立“一站式”便捷政务服务窗口,发改、住建、房管、自规、执法、税务、金融等部门按照职能权限为入驻企业提供政务服务,打造具有巴州特色的“足不出户办业务”系统,并定期组织开展各类教育培训、学术交流、政策讲解、业务推介等活动。
二是培育骨干企业。实施巴州区“建筑强企”攻坚行动,每年确定一批骨干建筑业企业重点培育。
三是鼓励企业合作。支持市外大中型建筑业企业通过设立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子公司、迁移总部或组建联合体等方式来巴执业。
四是支持对外拓展。本地注册建筑施工企业,年度从市外带回建筑业产值达到5000万元的建筑业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每增加5000万元追加10万元奖励。
五是发展康养建筑。对实施的绿色康养建筑项目,在用地保障、商品房预售等方面给予支持。
六是做强建筑劳务。加强建筑产业工人产业基地建设,采取校企联合办班、定向培养等方式,培育职业化、专业化、技能化建筑产业工人队伍,提升建筑技能人才供给能力,推动巴州区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培育基地年培育人次达200人以上。加大建筑市场职称评审工作力度,加大评审范围、专业、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申报程序、所需材料、评审时间宣传力度,协助企业对照评审标准完善职称申报工作,推动建筑市场初、中级职称人员规模进一步提高。
七是加强人才培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建筑市场人才培育。对新注册或转注册到我市建筑业企业的一级建造师、一级造价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注册期满三年且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每人每年5000元奖励。对获得省级以以上“优秀企业经理”“优秀项目经理”的,给予每人1万元一次性奖励。
八是加强金融服务。支持银行机构以建筑业企业通过审计应收账款债权作为质押标的物,或以建筑业企业经项目业主或总承包单位确认在建工程阶段性的应收账款债权作为质押标的物,提供质押贷款。
九是优化营商环境。严格执行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有关限额和退还规定,建筑业企业可采取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担保函、保证保险等方式替代现金形式缴纳各类保证金。
十是完善招投标机制。依法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应当以符合建设工程具体特点及满足最低实际需要为限度,设置资格条件和评标标准,不得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十一是强化行业管理。推动智慧工地、标化工地建设,定期开展企业培训,解决企业合理合法诉求。严肃查处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围标串标、买标卖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常态化开展“三包一挂”专项整治,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平稳发展。年度表扬表彰一批产值入统高、产业发展快、促进就业优、市场拓展强的建筑企业和个人,并支持参加国、省各项评优评奖。
五、《措施》保障
建立巴州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协调机制,成立巴中市巴州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作专班,做好定期调度,研究解决建筑业发展各项问题,为支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六、文件实施期限
本措施自2025年1月13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