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巴州区财政局
巴中市巴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公布巴州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目录清单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巴中莲山湖新区、巴州工业园、盘兴物流园、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管委会:
为提高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透明度,加强政务公开和社会监督,有效防止和遏制各种乱收费行为,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和四川省发改委有关规定,编制了《巴中市巴州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22)和《巴中市巴州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22)。以下均简称《收费清单》,现予以公布,并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公布的《收费清单》包括截至目前在我区范围内区本级实施收取的国家、省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按本《收费清单》所列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在我区范围内区本级实施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以本《收费清单》为准,凡未列入本《收费清单》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执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
三、今后新增、取消、停征以及调整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依据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权限,按照国务院及其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省人民政府及其财政厅和省发展改革委有关规定执行。
四、区财政、区发改部门要将本《收费清单》实行常态化公开,凡有政策调整的及时更新。区级各执收单位应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征收的收费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收费标准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举报电话:0827-5281263(巴州区财政局)、0827-5223467(巴州区发改局)
特此通知
附件:附件1:巴中市巴州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22).xls
附件2:巴中市巴州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22).xls
巴中市巴州区财政局 巴中市巴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4月 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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