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解决残疾人长期照护困难,有效保护残疾人生产发展权益,我省于2022年起,提高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全省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每年分别增加10元/月,到2025年达到一级每人每月120元,二级每人每月9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