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巴州区民政局关于区域临时社会面管控期间优先保障困难群众生活物资的函
各城区街道办事处: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11月9日晚22:00开始,巴州区城区部分区域、小区、楼栋等实行临时社会面管控,根据《巴州区社会救助领域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试行)》(巴区民政〔2022〕68号),《巴中市巴州区民政局关于做好全区区域临时社会面管控期间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的通知》(巴区民政〔2022〕75号)要求,现已启动巴州区社会救助领域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响应,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区慈善协会接受了多批次社会募捐物资,目前正在会同发改部门有序收发。同时我局储备了应急救助物资一批,拟计划在11日按各街道摸排的区域临时社会面管控期间困难群众上报数据进行应急救助物资保障。请各街道在收到募捐及储备救助物资后,优先保障本辖区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散居特困、分散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空巢(独居、留守)老人、外来务工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未参保失业人员、滞留本地区外人员和其他临时生活困难人员等困难群众,本着“困难群体优先、发放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筑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线,坚决禁止出现因基本生活救助不到位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的事件发生,确保精准及时救助,充分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巴中市巴州区民政局
2022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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