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巴州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20-06-05 09:32 作者:区政交服务中心 【字体: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简介
 
(1).贯彻实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

(2).制定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现场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现场服务和管理工作。

(3).承担国家、省、市、区投资的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和比选等公共资源交易现场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国有产权转让交易、政府采购、医药采购、特许经营权出(转)让等现场服务和管理工作;受委托为国有土地和矿业权出(转)让提供交易服务。

(4).承担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信息技术平台建设和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发布场内交易信息,对进入交易中心的交易活动提供跟踪服务。

(5).查验进场交易项目相关手续和参与交易活动各方主体资格。

(6).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从业者场内信誉评价制度,协助有关部门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体系。

(7).负责项目交易现场监督管理工作。记录、制止和纠正违反交易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接受有关咨询、投诉,并按职责分工及时处理。

(8).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重点工作
 
112345政务服务热线

1.为了更好解决市民诉求,提高部门办件效率,区热线办建立了“涉法、涉诉、涉访”知识库,对群众的诉求更好的分流处理。

2.建立办件流转会商制度,跨部门办件职责界定不清的,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主持召开部门联席会议确定承办单位;部门联席会议无法确定承办单位的,报请区政府分管领导决定后转派工单。

3.为杜绝超期件发生,建立“三级联防预警”机制。中心派单工作人员及时督促催办,中心分管领导对接承办单位研判、催办,中心主要领导会同承办单位共商处理。

4.建立“双回访”机制。在市热线营运中心回访前,区热线办对巴州区所有热线工单逐一电话回访,对潜在不满意件及时反馈承办单位并跟踪督办。对有不满意工单点对点发整改提示函,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率。

2)政务服务工作

1、落实“一窗受理”

中心按照“一窗受理、分类审批、统一出件”的工作模式,将原来分设在各个部门的服务窗口,分类整合为综合受理窗口,集成各项服务功能,目前政务服务大厅全部行政许可事项和部分公共服务事项实现了“一窗受理”。

2、推进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今年,按照“利民便民”的原则,中心进一步推动政务服务事项下沉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持续深化“政务服务+互联网”向基层延伸,按照《巴州区下放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指导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在省一体化平台办件,中心对巴州区乡镇行政区化调整后22个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和“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操作进行了集中和分散培训,提升基层政务服务效率。

3、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

今年,巴州区区级政务服务大厅预计增设窗口评价仪47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116台,进一步畅通了投诉举报渠道。

为更好地发挥对各窗口工作人员的监管职能,我中心规范了举报信箱、投诉专线电话、现场登记、12345政务服务热线、窗口评价仪等举报渠道,建立了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制定了投诉处理流程图和投诉受办制度并予以上墙公示。中心对收到的各类线索,及时整理,归并分析,按服务态度、审核标准、办件流程、办结时限等分类核实,限时办理,电话回访。建立起“投诉、办理、回复、回访”投诉处理运行机制,落实了投诉举报快速受理、首问负责制度,切实保护了投诉人个人隐私和合法权益。

3)企业投促工作

1、依规办事   根据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州区深化外来投资企业“一站式”服务改革总体方案》(巴州府办﹝2018106号)的通知精神,我中心深刻领会,认真执行,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出台了巴州区企业服务相关制度,企业服务办事流程,企业服务指南。

2、设置“惠企专窗”   在政务服务大厅开设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实现惠企政策“统一发布、统一咨询、一窗申报、一窗兑现”。集中梳理税务、社保等领域惠企政策,通过集中展示、网上公示、信息推送、入企宣讲、分类培训、现场答疑等方式,向企业开展政务服务、惠企政策宣传。

3、代办服务进万企  以巴州区企业投资促进协调服务中心为基础,组建上门服务小分队,深入企业收集企业问题和需求。对属于我中心职能职责范围内且有能力解决的,组织落实。对需要相关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和企业诉求,我中心主动与相关部门对接。

4、召开并联审批协调会  巴州区企业投资促进协调服务中心多次召开并联审批协调会,协调解决企业行政审批中出现的难题。

4)公共资源交易

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准时开标。在专家抽取环节,政府投资项目原则上抽取外地评标专家,在考虑到评标工作时效性的基础上,将专家抽取范围在我市周边几市中随机确定。评标专家抽取采用电脑随机抽取、语音自动通知、密封打印名单,严控参加专家抽取人员范围,确保各类评标专家抽取工作规范统一,专家名单严格保密,进一步降低评标专家与投标人围标串标的可能性,维护项目公平进行。加强评标室出入管理,配备专职人员对评标室进行封闭式管理,评审时,专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对招投标文件逐项进行审查,做到公平公正。评审结束后,网上公示所有评委的评审打分情况,接受投标企业和社会群众监督,切实增强了评标专家的职业操守和自律意识,促进了评标结果的公平公正,为财政节约资金。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人员情况:区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为一级单位,区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事业编制2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9名。内设9个科室。

2.机构情况:区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为一级公益事业单位,下属二级单位巴州区企业投资促进协调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20年收支总预算284.99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区政交中心2020年收入预算284.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1.99万元,占95%;非税收入预算13万元,占5%
  (二)支出预算情况
  
区政交中心2020年支出预算284.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1.99万元,占95%;项目支出13万元,占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71.99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1.9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6.5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3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5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区政交中心2020年收入预算284.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1.99万元,占95%;非税收入预算13万元,占5%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6.52万元,占8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30万元,占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63万元,占4%;住房保障支出14.54万元,占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事业运行(款)基本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284.9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项目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单位开展大厅服务、一体化平台工作、营商环境办公经费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9.3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11.6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14.54万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71.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3.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8.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
 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未安排。
 
  (二)公务接待未安排。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9年预算减少。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取消公务车。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未安排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政交中心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84.99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276.52万元,减少49%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财政未安排政府采购计划。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财政厅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无占用国有资产及使用情况。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项目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大厅运行等方面的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20年综合预算批复.xls

198001政交中心2020年年初预算.xls

编辑人:区财政局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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