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2年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22-05-10 14:42信息来源:区行政审批局 【字体:  

2022年,全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方便企业群众创业办事,以 “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突破口,持续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加强市场秩序综合治理,积极改进服务供给方式,加快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不断增强社会经济发展内生动力,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加快建设清爽奋进幸福巴州提供有效动力支撑。

一、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推进职能转变,激发市场活力

(一)推动相对集中行政权力改革。根据市委编办关于优化县(区)行政审批和综合行政执法领域机构职能的指导意见,推动行政审批和综合行政执法领域机构设置和职能优化工作。按照省政府批复的集中行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按照“成熟一批、划转一批”的原则,将一批由政府工作部门行使的行政许可权、行政处罚权等交由同级行政审批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行使,明确事项的划转标准和衔接机制,建立健全审批监管执法协调配合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行政审批局。注:排首位的为牵头单位〕

(二)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试行企业登记信息变更网上办理,推行企业年报“多报合一”改革,探索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登记制,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发票、电子签章同步发放及应用。〔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公安分局、区税务局〕

(三)加强电子证照共享应用。年底前,在金融、教育、医疗、文旅、出行、市场监管等领域推出至少 30 个电子证照具体亮证场景。〔责任单位:区级相关部门(单位)〕

(四)精简证明事项和纸质证照。全面梳理压减事项办理所需材料特别是证明事项和相关证照,动态管理依法应当保留的证明事项和证照目录,目录外的证明事项和证照一律免于提交,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一律免于提交实体证照。〔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级相关部门(单位)〕

(五)推动更多事项下放基层。继续梳理一批基层需求迫切的政务服务事项,下放至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办理。〔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

(六)推动更多事项进驻便民服务场所。6 月底前,推动一批涵盖公安、人社、医保、税务等行业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入驻自助终端,推进自助终端向村(社区)、园区、商场和银行邮政网点等场所延伸,提供 24 小时自助服务。〔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区公安分局、区人社局、区医保局、区税务局、区金融服务中心、区商务局、区邮政公司〕

(七)推动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两单合一”。动态调整行政权力,逐一厘清与行政职权相对应的责任事项,6 月底前推动区级行政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融合,并向社会公布。〔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

二、持续加强放管结合,规范市场秩序,提升监管效能

(八)加强监管计划管理。完善重点监管事项清单,对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财产安全、公共安全,以及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领域,实施重点监管。〔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级相关部门(单位)〕

(九)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动态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持续推进对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的分类标注,合理制定年度抽查计划,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级相关部门(单位)〕

(十)推行“互联网+监管”。及时更新监管事项,规范完善监管事项检查实施清单,加强监管业务信息系统及其数据资源整合,加大监管计划、执法人员、监管对象、监管行为等监管数据信息汇聚,加快构建智慧监管体系。〔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司法局,区级相关部门(单位)〕

(十一)加强信用监管。加强省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应用推广,全面归集各行业各领域信用数据,对不同信用风险等级的主体,实施差异化抽查。〔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级相关部门(单位)〕

(十二)规范监管执法行为。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全面清理取消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设定的行政罚款事项,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有效落实行刑衔接,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移送,行政执法部门涉嫌犯罪案件主动移送率逐步达到100%。〔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级相关部门(单位)〕

(十三)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对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产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依法依规建立柔性执法清单制度,贯彻落实“首违不罚”规定,按规定对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从轻处罚或减轻处罚,慎用少用行政强制措施。〔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级相关部门(单位)〕

三、持续提升服务水平,助力企业发展,便利群众办事

(十四)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围绕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办事服务,新增一批“一件事”集成服务事项落地。2022 年底前,实现企业设立到注销、个人出生到身后的涉及的高频服务事项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端)受理、一口出件。〔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区级相关部门(单位)〕

(十五)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以行政许可为重点,梳理再造审批流程,逐项、逐环节明确设许可事项各项要素,形成事项运行流程图和实施要素一览表,2022 年底前完成依法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梳理,基本建立统一编制、联合审核、动态管理、全面实施的清单管理机制。〔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区级相关部门(单位)〕

(十六)推进政务服务方式便利化。持续深化“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有事我来办巴州跑团”政务服务代办和“政务服务+邮政”改革,进一步拓展服务范围,优化完善内部流程,持续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体验。〔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十七)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一网通办”。进一步厘清公 共资源交易监督权力和责任,6 月底前梳理公布《巴州区(区本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权责清单》。持续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不见面开标、跨省异地远程评标,有效帮助企业减负,提升资源要素配置效率。〔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十八)持续规范服务窗口。加快综合办事窗口建设,合理设置综合咨询、帮办代办、 “办不成事”反映、“跨省通办”等窗口,加强审批前申报辅导,落实“首席事务代表”“收件即受理”“限时办结”等制度。〔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十九)提升线上政务服务能力。推动政务服务系统、公共服务系统、办事大厅管理系统等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深度对接,推进政务数据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依法依规有序共享,推动更多适合网上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由“网上可办”向“全程网办”转变。〔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

(二十)优化政务服务监督评价机制。严格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加强 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运行管理,持续提升热线服务质效。建立健全企业合理诉求解决机制,完善受理、办理、反馈等流程,有效解决企业面临的实际困难问题。〔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区投资促进局〕

四、加快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二十一)持续深化投资审批和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推动实施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强化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应用。2022 年底前,实现将一般社会投资项目建筑许可审批时间控制在 75 个工作日以内,房屋、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数字审图、并联审批率、联合验收率达 60%以上。〔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巴州分局、区住建局,区级相关部门(单位)〕

(二十二)持续优化企业办税服务。持续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建立区级税费服务支持中心,深化“多税合一”申报改革,推行企业所得税、财行税“十一税合一”申报,试行代征税款电子缴税并开具电子完税证明。〔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二十三)开展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能力提升试点。合理布局建设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网点,全力打造“10+30”分钟服务圈(城区 10 分钟、乡村 30 分钟)或“5+10”公里服务圈(城区5 公里、乡村 10 公里),建立健全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二十四)优化完善市场退出机制。加强与公安、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制定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工作流程,更新办事指南,推动企业注销全程在线办理,实行“套餐式”注销。〔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级相关部门(单位)〕

(二十五)不断提升要素保障水平。完善创新资源配置方式和管理机制,加强企业生产用地、用水、用电、用气、用工等基本要素保障,创新优化融资模式,进一步降低企业生产运营成本。〔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巴州分局、区人社局、区金融服务中心、国网巴州供电公司〕

(二十六)加强法治化保障。推进公平竞争审查与合法性审查有效衔接,定期排查和清理在市场准入方面设置的不合理条件。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加强侵权行为打击力度,继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强化合法经营保护,依法从严打击侵犯企业财产权、合同诈骗、强迫交易等犯罪行为。〔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

(二十七)主动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放管服”改革。加快推动第三批“川渝通办”事项清单和电子证照共享互认清单落地落实。开展“川渝通办”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建立健全两地各级政务服务窗口联络机制,强化“川渝通办”窗口能力建设。建立跨区域协同监管和公平竞争审查受理机制,开展跨区域联合执法,深化川渝地区 12345 政务服务热线互联互动。〔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区市场监管局〕

五、持续加强组织保障,创新工作举措,营造良好氛围

(二十八)强化组织领导。区推进协调办充分发挥统筹推进、督促落实全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职能职责,及时发现并推动解决改革推进中的突出问题。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履行推动本行业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主体责任,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痛点、堵点、难点,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细化政策措施,加大探索创新力度,加强上下联动、协同配合,扎实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落实。〔责任单位:区推进协调办,区级相关部门(单位)〕

(二十九)强化督查考核。区推进协调办要督促和指导各地各部门(单位)建立改革任务台账,每月不定期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对改革进度迟缓、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部门(单位)严格执行“两书一函”制度。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改革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目标绩效考核,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及时约谈提醒,情形严重的予以严肃问责。〔责任单位:区推进协调办〕

(三十)强化创新宣传。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对改革推进过程的好经验好做法总结提炼,积极争取申报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案例评选及典型案例。各部门(单位)要加强改革政策措施的解读、宣传和培训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企业群众对改革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学习国家最新政策要求和国际国内先进经验做法,提升解决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的能力。〔责任单位:区推进协调办,区级相关部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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